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以来,陕西省网信办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统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属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审批工作。现将陕西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包括:服务主体136个,互联网站59个,应用程序130个,论坛2个,公众账号299个,共计490个服务项。

1、互联网站名单

2、应用程序名单

3、论坛名单

4、公众账号名单

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一、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名单(共59个)

二、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名单(共130个)

三、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论坛名单(共2个)

四、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众账号名单(共299个)

责 编 | 吉 洁 编 辑 | 马雷雷

来 源:根据网信陕西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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