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清远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推动消费全面复苏升级,清远投入1000万元发放10月政府惠民消费券,细则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消费券发放对象
所有在清远的消费者均可领取
三、发券时间
消费券分五批次发放:
第一批次 10月1日10:00—10月7日24:00
第二批次 10月8日10:00—10月14日24:00
第三批次 10月15日10:00—10月21日24:00
第四批次 10月22日10:00—10月28日24:00
第五批次 10月29日10:00—10月31日24:00
领券规则为先领先得,领完即止;通用券有效期7日(最后一批除外,至10月31日24:00截止),采取平台线上领券模式;家电券、电动摩托券有效期1日,采取到店扫码领券模式,过期未核销券自动回收滚动投放。
四、消费券类型
消费券分为政府消费券和社会化消费券两种。
政府消费券为通用券、家电券、电动摩托券三种,将在银联云闪付、银联微信、建行生活、翼支付四个平台发放;社会化消费券由各发放平台自行筹集发放。
五、发券面额及满减规则
通用券
总值300万元,包括满200元立减40元(3万张)、满100元立减20元(6万张)、满50元立减10元(6万张)三种,共15万张。每批次每种面额每人仅可领取一张。
家电券
总值200万元,包括满2000元立减400元(3000张)、满1000元立减200元(4000张)两种,共7000张。每批次每种面额每人仅可领取一张。
电动摩托券
总值500万元,包括满2000元立减400元(1万张)、满1000元立减200元(5000张)两种,共1.5万张。每批次每人仅可领取一张。
具体分配可根据实际核销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六、适用商户
全市参加活动的零售、餐饮、家电、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农产品电商、文旅、住宿、体育等领域商户。
活动期间持续接受商户报名,可联系银联商务、建行生活、翼支付提供经营资料,审核通过即可参与活动。
七、领取流程
进入“清远发布”“清远日报”“清远商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子菜单栏“消费券”,选择不同的平台通道,进入消费券申领页面进行申领。
银联云闪付申领通道
通用券:https://article.95516.com/eq/ls/71954Ago.html
家电券:https://kdocs.cn/l/cd5UVS7GeJzw
电摩券:https://kdocs.cn/l/cg5Pa8LGxnp5
(家电、电摩为到店领券)
建行生活申领通道
http://www.qyqclib.cn:9553/page/xfq/
翼支付申领通道
通用券:https://activity.bestpay.cn/subapps/coupon-special-h5/222434564.html?id=XFQ_QY&hybridVersion=3.0
电动摩托车券:https://activity.bestpay.cn/subapps/coupon-special-h5/222434564.html?id=XFQ_QYMT&hybridVersion=3.0
八、注意事项
政府消费券与社会化消费券不可同时使用,但可与商户优惠券叠加使用。
【记者】苏晨
【作者】 苏晨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