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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彭先生近日向嘉定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其五月初在商家处购买了一台冰箱,收到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联系商家处理未果,其对此不满,现要求商家退货退款,且运费由商家承担。

消费者称其在平台第三方店铺购买了一台冰箱,快递人员放置门口代签后离开。消费者回家后发现冰箱机身破损,联系快递公司要求冰箱按照拒收退回,同时联系商家退货退款,但被商家告知须承担退回运费,其表示不认可。

区消保委联系商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现该事件中因物流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未经过消费者开箱验货且未经本人签收,退回运费不应由消费者承担,商家可向物流公司索赔。

经协商,商家现已收到退回冰箱,最终同意全额退款,运费不用消费者承担。消费者现已收到退款4838元。

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

网购大家电时,首先应尽量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的正规商城,或者品牌指定的经销商网站。其次,消费者在网购前一定要尝试从实体店或者官方网站了解该家电的品牌、产地、价格及性能等信息。特别应注意的是,当快递人员送货上门时,一定要当面验货,仔细检查商品是否完好无损,检查包装里的配件、保修卡、使用方法说明书等是否一应俱全。切勿因快递人员着急离开而盲目签收。若发现问题迅速取证,及时向商家反映, 以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区消保委

编辑:徐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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