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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以后,典制大备。皇后居中宫;皇贵妃一,贵妃二,妃四,嫔六,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分居东、西十二宫。——《清史稿·列传一·后妃》
作为封建社会最为显著的特点,等级制度存在于清朝时期的各个角落,康熙皇帝继位以后,为了有效管理庞大的后宫妃嫔队伍,制定了尊卑分明、等级明确的后宫等级制度。
作为皇帝的正妻,“皇后”统领后宫,执掌后宫庶务;“嫔”至“皇贵妃”为高等妃嫔,但只相当于皇帝的“妾室”;“答应”至“贵人”为低等妃嫔,则只相当于皇帝的“通房丫头”,既要承担劳役,还拥有侍寝资格。
清代后妃形象
在“皇贵妃”出现之前,“贵妃”乃系“内命妇”的第一等,为后宫妃嫔之首;“皇贵妃”出现以后,取代了“贵妃”的位置,成为了“形同副后”的后宫二把手。
只是,同为高等妃嫔,“皇贵妃”和“贵妃”只是位置和名称上的不同吗?从“贵妃”晋升为“皇贵妃”,究竟有多难?我们先用最为通俗的说法,来说明一下成为“皇贵妃”的条件:
前提:你必须是“贵妃”;
条件:1、你要死了;2、你已经死了;3、你要当皇后了。
当然,这里的“贵妃”前提有一个例外情况,那就是怡亲王胤祥的生母——敬敏皇贵妃,生前只是“庶妃”身份,雍正皇帝“以其子怡亲王允祥贤,追进封”。
除了这例特殊情况外,因为“形同副后”的特殊性质,如果皇后能够正常行使职权,一般不设“皇贵妃”。除非已经病入膏肓,或者已经薨逝的“贵妃”被特旨晋封的,不具备实际意义的“皇贵妃”。
这种情况在乾隆朝极为常见,比如临终之际被晋封的慧贤皇贵妃,比如死后多年被追封的哲悯皇贵妃等。除了临终晋封或者死后追封的皇贵妃外,“常设皇贵妃”也不是没有出现过:
1、以“皇贵妃”实际执掌后宫庶务,但却并未明确“摄六宫事”的常规皇贵妃;
2、被明确“摄六宫事”职权,用以向“继后”过渡的“摄六宫事皇贵妃”。
清朝第一位皇贵妃——董鄂妃;康熙皇帝第三任皇后——孝懿仁皇后,也曾以“皇贵妃”的身份执掌后宫庶务长达8年;嘉庆皇帝的生母,清朝历史上有名的令贵妃,也曾以“皇贵妃”的身份实际执掌后宫庶务10年。但这三位皇贵妃都未被明确“摄六宫事”职权,只是以妃嫔之首的身份,实际执掌后宫庶务。
清朝第一位“摄六宫事皇贵妃”出现于乾隆朝,富察皇后崩逝后,乾隆皇帝晋封当时的娴贵妃那拉氏为“皇贵妃摄六宫事”并明确了其被正式封后的时间。嘉庆皇帝的第二任皇后——孝和睿皇后、道光皇帝的第三任皇后——孝全成皇后均属这种情况。
除此之外,临终或者死后能被晋封为“皇贵妃”,就必须是德高望重,生育有功,倍得皇帝恩宠才行。想要成为实际执掌后宫庶务的“常设皇贵妃”,更得是“多年的媳妇熬成的婆”,皇帝的绝对恩宠仍是第一先决条件。
要想成为“摄六宫事皇贵妃”,也就是“准皇后”就必须拥有高贵的出身、强大的外戚、最靠前的后宫位分和“祥钟世德、威服六宫”的优质品性。更重要的是,还要拥有皇帝、皇太后的绝对支持。
也就是说,不管成为哪种皇贵妃,都要先获得皇帝的绝对恩宠。而坐拥三宫六院的皇帝,历来讲究个恩泽遍施、雨露均沾,后宫妃嫔能被皇帝记住已属不易,要想成为皇帝的“宠妃”,何其难!所以,这个成为皇贵妃的必备条件,也是最难达到的条件。
至于“贵妃”和“皇贵妃”之间的区别,我们也用最为通俗的说法予以明确:贵妃,虽为高等妃嫔,但却也只是“一宫之主”,除了薪资待遇上的不同外,和“妃”、“嫔”等几无区别。也就是说,贵妃只相当于享受更高待遇的“部门经理”。
而一旦成为皇贵妃,便拥有了同皇帝合葬、管理后宫妃嫔、执掌后宫庶务甚至成为继皇后的可能,其身份地位已经明显超越了妃嫔范围,进入领导阶层。也就是说,贵妃一旦成为皇贵妃,便立即成为“常务副总”并享受与之对应的高层领导待遇。
时为皇贵妃的魏佳氏
只不过,临终晋封或者死后追封的皇贵妃,即使成为“常设皇贵妃”,哪怕是被正式册封为后之前的“摄六宫事皇贵妃”,也只是皇帝的“妾室”而已,和同为“妾室”的贵妃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生同衾”的妻子,也要分出个三六九等,也要讲究个尊卑分明,这对于封建女性而言太残酷,太不公平。
参考文献:《清史稿·列传一·后妃》、《钦定大清会典则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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