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据外媒近日报道,俄罗斯武装力量将增加新的军衔大士,并明确大士是分队指挥官的第一助手。目前,世界多数国家的军衔体系中都设有军士军衔,一般分为上士、中士、下士,也有一些国家的军士军衔在3级以上,这些国家有的在上士之上设置更高等级,如军士长、大士、准尉、预备军官等,有的则将其中的某些等级再做进一步区分,如设置一级上士、二级上士等。

士官制度,诞生于15世纪的法国军队,当时的法军将军士军衔授予业务熟练、有经验的士兵。1716年,沙皇彼得一世将军士军衔移植到俄军。后来,普鲁士、英国等国军队也引入军士制度,军士成为介于军官和士兵之间的一个重要群体。两次世界大战后,军士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各国军队中的军士人数迅速增加,职业领域不断拓宽,等级也随之增多,世界许多国家军队都相继实行了士官制度。

总体看,世界各国军队都把士官制度作为培养和保留士兵骨干的一种重要手段,尽管士官在各国军队总兵力中所占比例不同(其中美军比例最大,占50%以上),所采取的管理制度也各有差异,但基本都是采取“逐级选拔、分期服役”的方式。

士官处于“兵头将尾”的位置,就其人才性质而言,是一个人数众多、服役期较长、岗位分布广泛的技能应用型人才群体。士官队伍对于加强军队基层建设,保留基层技术骨干,促进训练向专业方向发展,使军官有充裕时间去研究提高部队整体的训练质量、战备水平和战斗力,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军把士官誉为“部队战斗力的基础”,俄军则称士官是部队训练与管理的“基石”和“支柱”。

第四次中东战争中,以色列陆军坦克数量处于劣势,但由于有大批训练有素的专业士官,能够在战场上有效组织抢修,使以军战损的800辆坦克在数天内即修复了420辆,其中400辆得以重返战场,以军每辆坦克平均参战高达2.9次。而阿拉伯国家虽然坦克数量较多,但其战损坦克得不到及时抢修,每辆坦克平均参战仅1.5次,致使坦克数量优势得不到发挥,战场上坦克数量的对比因士官队伍的强弱而改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战争结局。

我国最早的士官制度出现于1909年,随军衔制度引入中国,清政府于当年11月颁布《陆军人员补官暂行章程》,规定设置军士军衔,分为上士、中士、下士3级。1912年,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颁布《陆军官佐士兵阶级表》,将士兵军衔分为2等6级,军士军衔为上士、中士、下士3级。1935年1月,国民党政府发布陆军、海军、空军《士兵等级表》,规定军士军衔仍为上士、中士、下士3级。

人民军队的士官制度是伴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深入发展而产生的。革命战争年代至新中国建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军人员结构只有士兵和军官两个层次,并没有士官或军士这一称谓。1978年11月,中央军委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部分义务兵改为志愿兵的实施办法》,从此,“志愿兵”出现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方阵中,这就是我军士官制度的雏形。1985年,在实施百万大裁军的同时,中央军委明确提出实行士官制度,我军三大类76种干部职务改为士官担任。至此,我军士官制度正式诞生。

推荐内容